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盐业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商丘市盐业计划安排,负责全县盐的调拨、运输、储备、购销等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
三、依法进行盐政执法,管理盐业市场,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食盐批发和零售价格的执行;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拟定工作。
六、对盐行业的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七、承担商丘市盐业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