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7月30日,宁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补偿898674人次,补偿费用合计16271.03万元,其中:住院(大额)补偿41909人次,补偿费用10822.53万元;门诊(慢性病)补偿127337人次,补偿费用1366.28万元;门诊(小额)补偿596509人次,补偿费用3319.28万元;门诊(统筹)补偿130191人次,补偿费用647.39万元;正常分娩2728人次,补偿费用115.55万元。补偿达到1万元以上的1332人次,3万元以上的201人次, 10万元以上的10人次,20万元封顶线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