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2016年度产油大县种植类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陵县农业畜牧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35%福·萎·噻虫嗪悬浮种衣剂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陵县2016年度产油大县种植类项目一标段
二、采购编号:商宁财采购【2017】009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
第一标:35%福·萎·噻虫嗪悬浮种衣剂31000亩,采购金额62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农药生产企业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农药产品应在花生上取得登记。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中标产品的供货期均为合同签定后20天内供完。
九、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宁陵县太行路和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天舜管理招标部。
十一、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14日至2017年03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6日上午09:30;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宁陵县工业大道与珠江路交叉口宁陵美巢家园酒店五楼会议室;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一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农药登记证5.生产许可证6.产品标准证,农药产品应在花生上取得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司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或商丘市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宁陵县农业畜牧局
地 址:宁陵县城关镇
联 系 人:路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00955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陵县太行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0-5021188 18937018528
宁陵县农业畜牧局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