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工作打算及建议;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公开程序严密规范,公开形式方便有效,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住建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健全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强化联络员制度,由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指派专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制度,所有信息发布由局办公室管理,建立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安全性与准确性。
(二)整合资源,不断提高平台建设
一是贯彻《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工作指示,明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二是开展培训。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等,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
(三)突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6年,我局及时分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督促、指导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明确范围、渠道、时间及格式。
一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按照县法制办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权力清单工作,抓好“清权、减权、确权、制权”四个关键环节;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追责情形,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方面。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统一时间、统一标准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发布,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共资金的公开透明度。
三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围绕关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城镇发展规划和村镇发展规划等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公开的信息不泄密。在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是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三是2016年度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是2016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2017年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责任制,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
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遵循“谁制作、谁公开”,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住建局工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附件:县住建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