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陵县金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申请》,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012〕52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报请上级监管部门取消宁陵县金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行业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敬请社会各界对宁陵县金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账外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本次取消试点资格,不涉及工商营业执照,试点资格取消后,该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经营活动,但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期:2018年7月4日- 2018年7月10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0-7819776
宁陵县金融办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