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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年05月18日信息来源:县编办 点击: 【字体: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二)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十四)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宣传培训。
(十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意见;负责县政府政策性文件的清理、编纂,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十六)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职责。承担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经济、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八)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县和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其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
(十九)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库建设和专家联系、服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
(二十)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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