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陵县投入资金900万元,合理规划,科学施工,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20个,在全市率先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清零”目标。
在活动中,该县逐乡镇逐村进行调查摸底,对排查出没有或危旧不能继续使用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由乡镇统一拍照、登记造册,村级组织负责人、乡镇组秘委员、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后上报。对上报租借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14个村,采用划转、收购等方式,明确使用权全部归村委会所有;对确实需要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120个村全部进行新建。同时,县组织部门联合县住建部门,对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式样、建筑标准进行统一规划、施工图纸和墙体粉刷,确保面积适中,既不铺张浪费,又能满足正常办公需要。在选址方面,尽可能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在便于党员群众活动、交通便利、没有争议的地方,力求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选址用地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规划要求。该县还对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人员进驻工地,对工程每道工序严格检查,对建设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后,对验收合格的,县组织部门及时进行设施配套,做到室内桌椅、党建制度板面、档案柜等齐全、规范,使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能够及时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