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陵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3月25日在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王圣林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凝心聚力、务实重干、稳中求进、富民强县”的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推进财政改革,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5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情况。县乡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4506万元,实际完成40009万元,为年预算的115.9%,比上年增长28.7%。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54913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51826万元,实际完成2518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9.6%。
县本级情况。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9372万元,实际完成34727万元,为预算的118.2%,增长31.3%。县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45078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政府债券、补助乡(镇)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39959万元,实际完成2399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0.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000万元,经批准调减后收入预算为6200万元,实际完成62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下降42.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800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调减预算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15889万元,实际完成158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4.4%。基金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度下降;二是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上述情况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71263万元。
经汇总统计,2015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71263万元,其中:县本级债务余额67855万元(县财政38205万元、县直部门4574万元、发投公司25076万元),乡镇债务余额3408万元。
(三)落实县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资金,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1.大力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坚持把稳增长保态势作为首要任务,发挥财政职能,综合利用财税政策工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和资金分配因素,积极反映宁陵的实际困难,争取上级在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转移支付等方面给予我县最大的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各类财政性资金21.6亿元,同比增长20.6%。二是支持大项目建设。县财政筹集资金1.2 亿元,支持公共租赁房、县新区中学、县中医院综合业务楼、物流园、骊山路万寿路建设、葛天大道西延、拉多美及得利丰肥业征地补偿等项目建设。三是支持科学发展载体建设。认真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拨付资金960万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支持招商引资。足额安排招商引资经费,支持项目衔接。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确保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五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资金551万元,支持推进先进制造业、工业结构调整、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支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高成长性服务业提速发展。六是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县财政落实资金2313万元,支持城区道路治理、新区道路绿化、污水治理、路灯安装维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位。拨付3222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城区人居条件。七是支持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筹措资金588万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支持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和环境综合整治。筹集资金310万元,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
2.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积极支持粮食生产。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农机具购置两项惠农补贴 8944万元,拨付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926万元,有效调动了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落实资金 2613万元,用于高标准粮田建设、千亿斤粮食、小麦“一喷三防”、测土配方施肥等,为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投入 355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筹措 377万元,对生猪调出大县等项目实施奖补,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防控,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筹措 700万元,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小额担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促进农村金融发展。三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落实资金2165万元,支持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拨付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640万元,用于乡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筹措资金17938 万元,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资金 4179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支持扶贫开发。四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筹集资金 1024万元,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
3.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以省十项民生工程、县二十项实事重点工程为重点,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县财政民生支出206722 万元,比上年增长15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 %。一是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99 万元,增长31.6 %。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保障了8.7万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提高到78元。加大社会救助力度,4.4万城乡低保对象、2760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96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了全县4446名优抚对象的待遇落实。支持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积极筹措资金,开展道路事故救助。二是全县财政教育支出61550 万元。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 7.72万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用,资助 4894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对5.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深入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学费全免。三是全县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937 万元,增长23.5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从35元提高到40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四是全县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44万元。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开放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文艺院团演出,加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五是全县财政公共安全支出11999万元,增长 41.6%。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大力支持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支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力度。
4.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科学谋划,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将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结余结转等编入预算,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及时重新安排用于稳增长等重点领域;县直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提高了预算透明度。二是全面落实税制改革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营改增”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推进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坚持依法征收,规范征收行为。大力开展投资评审工作,共审查工程概预算69项15.2亿元,审减资金2.43亿元,审减率为16%,堵塞了资金使用漏洞,实现了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组织招标采购 48次,节约资金2801万元,节支率达11.5 %。大力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确保了涉农资金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定了《宁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控,完成了政府存量债务清理核查工作,构建了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改善民生投入情况等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
2015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五年来,妥善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推动了财政事业发展。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分别达到 40009万元和251826万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分别递增 24.9%、16 %,比2010年分别增加26790万元和130298万元,全县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与此同时,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财政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健全,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严格监督、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矛盾日益加剧,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人均财力仍处于全省落后位次,财政保障能力与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差距较大;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仍相对薄弱;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违反财经纪律现象还时有发生,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宏观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十分集中。收入方面,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大幅度减税降费措施,包括全面实施营改增、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清理取消减少收费等,这些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将大幅减少财政收入。综合以上因素,参考生产总值预期目标,按照市指导性计划,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推进脱贫攻坚工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补助标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等等,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收支矛盾是近年来最为突出的一年。
2 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凝心聚力,务实重干,稳中求进,富民强县”总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6年主要增支因素
1.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此项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等相关政策将于2016年落实到位,县级2016年预计增支11400万元。
2.改革机关公务用车制度。2015年,进行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后将按政策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县级预计支出2300万元。
3.提高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从2016年1月起县级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由8%提高到10%,同时考虑到养老保险改革提高工资也要增加住房公积金,县级预计增支826万元。
4.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补助标准。将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15元和12元,分别达到不低于240元和127元;将农村五保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200元,分别达到年人均4000元和3000元;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
5.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
(二)2016年县级财政收支预算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9787万元,其中:县级收入378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937万元(返还性收入14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89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497万元)。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50万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增长9%。具体安排情况是:
①税收收入25327万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数23237万元增长9%。其中:增值税1919万元,增长9%;营业税10460万元,增长45%;企业所得税1427万元,增长9%;城市维护建设税 748万元,增长9%;契税7070万元,增长9%。
②非税收入12523万元,增长9%。其中:专项收入86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政府住房基金由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5769万元,增长8%;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172万元,增长9%。
支出安排。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9787万元,其中:县级支出1963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62万元。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325万元,同比增长35%。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75万元,同比增长43%;
②公共安全支出9269万元,同比增长17%;
③教育支出54598万元,同比增长4%;
④科学技术支出1008万元,同比增长5%;
⑤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8万元,同比增长11%;
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67万元,同比增长63%;
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90万元,同比增长20%;
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141万元,同比增长302%;
⑨农林水支出24381万元,同比增长110%;
⑩住房保障支出6092万元,同比增长158%;
⑪预备费5890万元,增加1538万元,是按预算法规定安排的。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有关规定,上级补助收入按市财政提前告知数安排;债务收入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市批复我县债券规模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2.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906万元,主要项目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预算为164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06万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8906万元,主要项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87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10万元,其他支出安排170万元。
3.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县级社保基金收入37573万元,动用结余247万元,社保基金支出33620万元,预计结余4200万元。分项目情况是: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53万元,动用结余247万元,支出1300万元;②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50 万元,支出320 万元;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400 万元,支出4200 万元;④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300万元,支出230 万元;⑤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70 万元,支出70 万元;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31300万元,支出27500万元。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按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路线图,2016年要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在省核定市县事权、支出责任的基础上,配合上级完善县以下财政体制。
(二)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进一步实施消费税改革,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
(三)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按照国家要求,从2016年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三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上级要求,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财政安排的运转类支出一般不办理结转。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在市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探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财政补助等政策,拉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
(七)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度,细化明确预算执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八)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宁陵县财政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明确细化责任,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
各位代表,今年全县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富民强县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