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宁陵县坚持铁腕督查治污工作原则,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全力推动被督查的责任单位及时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发挥日常督查实效。该县严格对照省市环保督查组交办问题清单,采用跟踪督促、销号办结的方式,建立健全督查台账,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建档、跟进,对整改不力的严格问责。7月以来,该县已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人员35名,共打击各类大气污染涉及人员86人,其中治安拘留58人、刑事拘留28人。
开展专项夜查行动。该县成立8个专项治理督查组,重点对已停工建筑工地、搅拌站、石子厂等是否存在复工现象、各类企业是否存在污水直排、渣土运输车是否存在沿途抛撒、未采取覆盖及冲洗等抑尘措施,以及夜市烧烤摊贩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等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对正在整改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暗访调查、实时跟进。目前,全县141家露天烧烤摊点,已取缔93家,整改48家;餐饮场所油烟治理单位452家,整改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408家,停业整顿23家,取缔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