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我县召开商丘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拟调整)
听证会。县政府办、法制办、县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3个单位以及15个乡(镇)负责人及群众代表70余人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国土局就各项补偿标准调整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详细讲解了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听证代表就拟调整的标准进行了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以便县政府根据
听证意见,进一步完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报市政府批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