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陵县法院,有个全省闻名的家事法庭。
如果没有墙上挂着的庄严国徽,它看来更像是个温馨的客厅。圆桌、吊灯、沙发一应俱全,桌上摆着绿色植物,墙上挂着字画,屋内还放着一个儿童吊床。就连桌签,也由冷冰冰的原告、被告,变成了夫与妻、父与子、兄与弟等。门头上,“家和万事兴”几个大字格外醒目。
1月13日一大早,柳河镇的黄某专门找到家事法庭的卫峰庭长,不停地道谢。去年,黄某的妻子到宁陵法院起诉离婚,卫庭长通过走访发现,黄某夫妻俩结婚多年,有一定感情基础,且生育有两个孩子,虽然有矛盾但还远没到感情破裂的地步。她反复调解但效果不理想,最后家事法庭作出了不准许两人离婚的判决。
判决虽然生效了,但夫妻两人的矛盾并没有解决。卫峰专门找到女方劝解,快过春节了,总不能带着孩子在外过年,要给丈夫一个机会;同时又反复做黄某工作,应该给妻子道歉,尽快将其接回家,并且保证以后不再动手。很快,黄某接回了妻子,一家人重归于好。黄某说,是家事法庭挽救了自己的家庭。
这个成立于2014年3月的家事法庭,是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吃螃蟹者”,专门审理“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务事。“当时,宁陵法院做了统计,每年受理的1300余件民事案件中,涉及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类家事纠纷占38.26%,超过三成,且有不断攀升之势。”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说,这类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前,易引发家族间冲突,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处理不好会为基层增加很多矛盾。
宁陵法院在此背景下成立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家庭析产、收养关系、亲子关系、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侵犯未成年人教育成长权利、家庭成员之间债务等10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法庭选角十分“苛刻”,不仅要求是女性,还要求35岁以上、结过婚,目的就是要能更好地融合情与法。目前,该庭有3名法官,1名书记员,均为女性。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宁陵法院家事法庭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了“课堂式”亲情文化教育、“家庭式”审判庭、“拉家常式”调解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并总结出了家事审判中“诉讼冷静期、视频再教育、甜蜜勾回忆、亲情齐规劝、社会同介入、私密重保护、案后必回访”的“亲情弥合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成立近3年来,家事法庭共审理家事纠纷案件800余件,调撤率超过70%,服判息诉率90%以上。
2016年7月,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到宁陵县法院调研时,肯定该院在家事审判中的创新做法,并提出要在全省推广。当年12月,全国“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研讨会在山东召开,宁陵法院受邀参会介绍经验。近日,最高法院拟表彰一批全国优秀法院,河南4家法院入选,宁陵法院也跻身其中。
因家事审判做得好,宁陵法院成了全省法院系统中的“明星”,但他们却有着清醒的认识。“家事案件是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社会化工程,不能由法院唱独角戏。”王宏伟说,该院正积极与妇联、民政、检察、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联合,打造家事纠纷社会化解网络,将更多的家事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