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全国85家优秀法院进行了表彰,宁陵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是今年我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作为河南唯一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审判专业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一流化”的工作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公开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稳妥推进改革创新,实现了审判质效协调发展、法院管理规范有序、司法形象显著提升的目标,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2014年,该院在河南省政法机关执法满度调查中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2015年在全省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中获得全省基层法院第10名,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14年以来先后成立了全省首家家事法庭、全省首家小额诉讼法庭,全省首家医事法庭、全省首家律师工作室,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市法院院长孙同占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全市法院推广。《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此予以报道。该院专业化审判模式,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被法学界称为专业法庭办“专案”的“宁陵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夏杰,河南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分别到宁陵县法院调研,对该院的各项工作均给予高度评价及充分肯定。
2016年,宁陵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31件(含旧存案件194件),已结3080件,法官人均结案近80件,结案率98.37%,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