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监督检查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136号)精神,9月12日,省安监三处副调研员祝峰带领督导组一行3人到宁陵县督查指导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安监局副局长李祥水、县委群工部部长权洪涛、县安监局局长李春艳等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督查。
督导组一行首先
听取了我县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随后,深入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实地开展督导工作,
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照《化工企业监督检查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五项18条逐项审查档案资料;查看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
督导组对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县检查、执法行动迅速,真抓实干,效果显著。
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督导组指出,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各企业、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吸取山东省临沂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狠抓制度落实;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增强监管执法公信力和威慑力,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注重跟踪问效,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持续形势稳定,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