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2018〕8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白蜡条杆生态保护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我县特色农业产品--白蜡(条)杆,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我县对白蜡(条)杆加强生态保护加快发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18〕24号)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白蜡(条)杆生态保护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县白蜡(条)杆的知名度,拉长产业链条,增强白蜡(条)杆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
健全“政府主导、科学引导、部门联动、条农(企业)为主、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对现有白蜡(条)杆进行保护,给农民适当补助,鼓励农民种植白蜡(条)杆。对白蜡(条)杆产品各环节、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实施以企业为龙头、以基地为依托、以质量为核心、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的“五位一体”白蜡(条)杆质量安全发展模式,提升我县白蜡(条)杆产品国际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
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审计、林业、有关乡(镇)等单位人员,对全县现有约6万亩白蜡(条)杆(主要分布在柳河镇、石桥镇、逻岗镇、阳驿乡、孔集乡、城郊乡、程楼乡、华堡镇、乔楼乡等9个乡镇)栽植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实行生态效益补助,鼓励农民种植白蜡(条)杆。
建立白蜡(条)杆研发中心,打造白蜡(条)杆工艺研发平台和白蜡(条)杆工艺技术转化服务平台,发掘和保护传统工艺,加快新产品、新工艺开发进程。成立白腊(条)杆加工产业协会,抱团发展,形成合力,加强对工艺创新、品牌设计、编织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积极与高等院校对接,引进和培养白蜡(条)杆工艺专业人才,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陵县白蜡(条)杆生态保护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胡鹏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发改、财政、商务、林业、农业、质检、环保、工信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对保护不力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管护队伍,加强对现有白蜡(条)杆的保护和宣传,把白蜡(条)杆产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产业加以积极培育和倾力打造,明确产业发展管理主体,完善白蜡(条)杆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推动白蜡(条)杆产业发展。
(二)强化宣传发动。适时召开全县白蜡(条)杆生态保护加快发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白蜡(条)杆生态保护加快发展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白蜡(条)杆在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农田、促进农业高产稳产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激励机制。为彻底改变农民只重视眼前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的现象,对现有和新发展白蜡(条)杆进行生态效益补助,按长度实行以奖代补0.2元/米(白蜡条杆带宽按单行2米计算,折合纯林67元/亩),确保现有白蜡(条)杆面积不减少。通过政府规划、农民栽植,实现大规模连片种植。在白蜡(条)杆种植集中连片区域建立示范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白蜡(条)杆种植面积增加。
(四)鼓励产业创新。一是对白蜡(条)杆生产及加工企业建立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批准认定后,由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资金补助;二是对从事白蜡(条)杆产业的相关企业(个人),在产业技术创新中,取得国家、省、市级成果登记的,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取得相应级别的科技成果进步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再拨原奖励标准的5-10倍予以重奖。三是对从事白蜡(条)杆产业的相关企业(个人),在技术创新中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的,由县财政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资金奖励。四是对企业贷款优先扶持,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元的企业奖励20万元。
(五)加强品牌建设。以“宁陵白蜡(条)杆”为品牌,按照“平等自愿,风险承担,利益均沾,优势共享”的原则,实行“三统三分”的经营格局,即对外统一公司,统一品牌,统一报价,对内分户生产、分厂经营、分厂核算,在国内外市场上叫响品牌,提升知名度。借鉴我县酥梨推介成功经验,适时举办“中国白蜡(条)杆工艺品博览会”“中国白蜡(条)杆产业发展研讨会”等,扩大宁陵白蜡(条)杆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致力打造“中国白蜡(条)杆之都”,逐步形成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白蜡(条)杆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集散地。
(六)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培育白蜡(条)杆出口龙头企业。从财政、信贷、自营出口、出口退税、项目资金等方面重点扶持,扶持潜力好、产品竞争力强和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成长壮大为龙头企业。加大针对性招商引资力度,选择国内外大型白蜡(条)杆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合作,培育形成一批加工规模大、产品档次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创汇骨干企业群体,促进产业链条延伸提升,提高宁陵白蜡(条)杆出口规模和水平。
(七)加大执法力度。县林业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禁毁坏现有白蜡(条)杆,补助后又继续毁坏的,收回之前所有补助资金并对毁坏者加大处罚力度,后果严重的按照《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豫林公〔2003〕222号)执行。
附件:宁陵县白蜡(条)杆生态保护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2日
附 件
宁陵县白蜡(条)杆生态保护加快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胡 鹏(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玉玲(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关祥启(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张翠松(县发改委副主任)
徐建全(县财政局副局长)
侯 波(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时军(县国税局副局长)
王北中(县地税局副局长)
郭 瑛(县商务局副局长)
吴科峰(县环保局副局长)
郝玉华(县水利局副局长)
殷守传(县质监局副局长)
吕 波(县农业畜牧局总农艺师)
李 杰(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刘 伟(县工信科技局副主任科员)
马兴伟(柳河镇镇长)
吕 淼(逻岗镇镇长)
吕海涛(石桥镇镇长)
赵 亚(华堡镇镇长)
王世强(孔集乡乡长)
马昌海(阳驿乡乡长)
张东林(城郊乡乡长)
周友鹏(程楼乡乡长)
翟成辉(乔楼乡乡长)
李清彦(刘楼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侯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