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7〕48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市有关要求,原《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陵县2015-2020年区域卫生规划》(宁政〔2015〕50号)予以废止。
2017年6月5日
宁陵县“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14号)(以下简称《纲要》)、《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 规划背景
(一)现状。
1.社会经济状况。宁陵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西连睢县、北接民权县、南靠柘城县、东邻商丘市区,总面积797平方公里。全县14个乡镇,364个行政村。2015年末全县总人口65.45万人,常住人口50.55万人,城镇人口6.54万人,农业人口58.9万人。全县生产总值95.09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4亿多元,农村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8794.6元,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1846元。
2.医疗卫生状况。
(1)卫生资源拥有量。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81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专业妇幼保健院1所,专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所,卫生学校1所,卫生监督执法机构1所,新农合经办中心1所,中心卫生院6所,一般乡镇卫生院9所,综合门诊部6所,村卫生室649所,民营医院4所。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036张;卫生人员431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72人,包含执业(助理)医师1102人(执业医师603人),注册护士723人,乡村医生961人。
(2)居民健康状况。2015年全县出生人口5499人、死亡人口2906人、婴儿死亡率为1.95‰,出生缺陷发生率0.085%,孕产妇死亡率为8.87/10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我县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尤其是卫生人力资源短缺。除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外,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我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03张,低于全省同期床位数。
2.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匮乏。2015年,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18人、注册护士1.43人。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重医轻防格局仍未得到扭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中西医发展不协调,资源利用效率低,特色优势不突出。三是区域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
3.卫生资源要素配置比例失调。一是医疗卫生机构医护比、床护比低。2015年,全县医护比为1:0.66,注册护士配置存在缺口;床护比为1:0.36。二是全科医生严重匮乏,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专科医疗体系不健全,仍存在数量少、规模小、专科优势不突出、服务能力弱等问题。其中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尤为突出。
4.卫生人力资源素质有待提高。与省内先进地区相比,我县医疗卫生学术水平、技术优势、创新能力仍有较大差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不合理,中高级人才不足。
5.卫生机构布局不够合理,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利用率不高。现行卫生体制全行业管理的机制尚未形成,条块分割、职能交叉,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资源宏观调控乏力,卫生机构设置缺乏统一规划,宏观管理工作难以取得根本性突破。全县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城乡差距较大,城区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农村资源严重匮乏。
6.医疗卫生服务缺乏特色和技术优势。全县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缓慢,内涵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内部资源结构不尽合理,技术力量薄弱。适应市场和抗风险能力较弱,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偏低,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全县重点专科建设相对滞后,缺乏在省市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医学科研能力较弱、医疗服务的质量也有待提高。
7.卫生资源总量有待提升。全县大型医疗设备较少,装备水平较低,中医药诊疗设备尤为缺乏,每千人拥有的病床数、卫技人员数与全省配置标准有较大的差距。
(三)面临的主要形势与挑战。
1.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提出新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2.疾病谱的变化提出新挑战。经济社会转型中呈现的快速城镇化、工业化,使食品药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安全和环境问题成为重大危险因素,我县居民同时面临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双重威胁。人口老龄化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使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糖尿病、精神卫生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逐渐成为影响居民生命质量的主要因素。
3.需求多样化发展提出新要求。随着人民群众健康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对医疗卫生资源的供给提出新的要求。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带来基本医疗需求总量增加。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生育政策的调整,新增出生人口的增长,对妇科、儿科、母婴保健、生殖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快速增长。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区域、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均衡与城镇快速扩张的矛盾日益突出。
4.公立医院攻坚改革提出新任务。公立医院改革有待深化,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外部治理体系和内部治理结构有待改善,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合理的就医秩序还未形成,迫切需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二、规划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健康中国”重大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进一步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为实现宁陵富民强县提供坚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总体目标。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与基本医保制度相衔接、结构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实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合理配置资源。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2.坚持公平可及,注重提升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服务能力。转变基层服务模式,完善服务网络,健全运行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坚持系统整合,促进均衡发展。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5.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总体布局
依据《纲要》,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实行资源梯度配置,分区域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
(一)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二)卫生资源总体配置标准。依据《纲要》,制定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66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3.3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0张。社会办医院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12张预留规划空间。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9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29人,医护比达到1:1.15,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90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人。
按照“调整结构、能级对应、有保有控、分类指导”的原则调整配置全县卫生资源。一是促进资源总量适度扩增。进一步缩小我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主要医疗卫生资源指标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加强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强化优质资源供给,提升县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水平。二是促进资源配置结构优化。从严控制公立医院扩张,扩大社会办医规模;加强中医、儿科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加强内涵建设。三是促进整体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功能整合和分工协作,发挥医疗卫生资源的综合效能,提升整体服务能力。
(三)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1.床位配置。到2020年,全县住院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口拥有病床4.6张。
2.人员配置及职称、学历层次。医疗机构人员数按国家有关标准对应医疗机构规模、级别配置。到2020年,县级医院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达到40%,乡镇卫生院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达到20%;县级医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35%以上;乡镇卫生院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5%以上,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生;村卫生室所有人员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四)信息资源配置。加快全民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区域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鼓励二级医院利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确保转诊信息畅通。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居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五)其他资源配置。
1.设备配置。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居民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格实施甲类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适当控制公立医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度放宽非公立医院大型设备准入,为非公立医院设备配置预留发展空间。
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技术配置。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县级医院要“培养一批专科带头人,带出一批专科技术团队,推广一批临床适宜技术,打造一批品牌专科”。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一)医院。
1.公立医院。
(1)功能定位。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治、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援藏援疆、对口支援、救灾、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县办医院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2)机构设置原则。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等)。
(3)床位配置。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3.34张(含妇幼保健院床位)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县域内新增床位重点向妇儿、产科、中医、精神、老年病等领域倾斜。
2.社会办医院。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优先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二)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机构设置。
(1)县人民医院:在现有基础上创建现代化综合医院,规划设置病床1000张,承担全县危急重症病人的救治、疑难病的诊治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承担全县传染病人群的集中收治,成为全县医疗、教学、科研中心。
(2)县中医院:加快中医院整体迁建新址项目建设,总投资1.4亿元,总建筑面积4.2万m2。加强中医院软硬件建设,整合优势资源,突出中医特色,逐步把中医院建设成为县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力争到2020年底,达到设置病床650张,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全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中心。
(3)乡镇卫生院:全县设置15个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任务,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综合服务。
(4)村卫生室:根据行政区域规划,服务人口、服务半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1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的职能是承担本辖区疫情报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不得向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模式发展。
合理确定村卫生室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乡镇卫生院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2.床位配置。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0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等床位的设置。
(三)县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重点支持建设县域内综合性医疗中心,负责向本县域提供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
五、卫生人才队伍
到2020年,使人才规模与我县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
(一)人员配备。
1.医疗机构。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等因素配置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49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86人,医护比达到1:1.15。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户人口1-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90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力能够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75名/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二)人才培养。
1.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采取引进培养、在职培训和帮扶支援3种基本途径,利用6年时间,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等9项计划,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
2.继续实施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加强中青年人才队伍的建设,实施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
六、体系间整合与协作
(一)防治结合。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县级综合性医院开展。县级综合性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二)上下联动。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化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
控制县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
县级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县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病人或慢性病病人就近转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三)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县中医医院、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县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全县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医养结合。鼓励建设医疗和养老机构结合体。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推动县人民医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域卫生规划是未来我县卫生发展的宏伟蓝图,将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卫生改革与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卫生、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县卫生主管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本规划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努力推动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大卫生投入。进一步明确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责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员经费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所需的经费,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取得,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
(三)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重新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优惠政策,鼓励卫生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对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重点奖励。加强现有人员岗位培训,尤其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参加进修学习。加大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强化医药收费监管,坚决遏制乱加价、乱收费现象;严格整顿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端正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着重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树立让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行业新风尚。
(五)加强监督检查。县卫生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抓落实,明确职责,严明纪律,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年度,分解到每个单位。县政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人员对本规划进行中期评估,着力指导规划的实施,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本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