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8〕9号
宁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陵县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陵县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6日
宁陵县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47号)、《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商发〔2017〕21号)和《商丘市1000所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2018年全县拟建设100所儿童之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完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基层儿童,为基层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每个儿童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完成100所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为助力脱贫攻坚,要求所有扶贫重点村必须完成建设任务,其他一般村条件成熟的也可以列入建设计划。
三、实施范围
全县加快推进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9月底前建成100所儿童之家,并完成乡镇儿童福利服务站建设,让基层儿童活动有场地、服务儿童有阵地。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现有资源,利用村室、学校、文化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之家等儿童活动和服务场所,将儿童福利服务功能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四、标准要求
儿童之家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基础设施配套。需高标准配置电视机、电脑、饮水设备、图书柜、桌椅、儿童玩具、消防器材等。每个儿童之家还要为村级儿童福利主任提供一间专(兼)用办公室。
五、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3月初-2018年3月中旬)。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安排谋划2018年度全县基层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出台文件,明确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建设标准、奖惩措施;各乡镇通过调查摸底确定建设儿童之家的基层行政村,列出清单,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县民政局。
(二)评估审核阶段(2018年3月中旬-3月底)。由县政府领导,组成由纪检、民政、财政、审计、城建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儿童之家建设方案、儿童之家建设村名单、资金预算等逐项进行评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政府批准。
(三)统计上报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30日)。对经县政府审核批准的儿童之家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四)项目实施阶段(2018年4月30日-9月30日)。加压推进,全面实施儿童之家建设,并完成年度儿童之家目标任务。
(五)督导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2月)。全面督查各乡镇儿童之家建设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工作机制,将儿童之家建设任务纳入民生保障工程强力推进。强化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县民政部门的具体责任,切实履行好方案制定、资金落实、工程实施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职责。
(二)落实建设资金。县政府根据全县儿童之家建设的数量和规模,将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儿童之家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三)落实基层福利体系建设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47号),每个村(居)民委员会都要配备一名儿童福利主任,负责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居)委向乡镇政府报告情况。由县政府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保障村级儿童福利主任待遇。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围绕儿童之家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间表,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将不定期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工程进展情况,着重对儿童之家建设资金的使用、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督查,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